概述

茂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茂迪)致力於維持最高標準之道德標準以及有效的權責機制,堅持營運透明,並在營運各環節保持高水準的公司治理,秉持著盡責及誠實的態度經營業務,以符合公司及股東的長期利益。

茂迪深信良好的公司治理,能為營運發展建立穩固之基礎,為市場提供高品質的產品及服務,同時提升長期股東價值。

茂迪之公司治理政策主要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相關法令規範辦理。

  1. 獨立董事之設立
    本公司95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訂公司章程,增加設立獨立董事之規定,並依修訂後之章程選舉獨立董事,其資格符合相關法令。

    本公司現有獨立董事學經歷如下表:
    職稱 姓名 性別 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是否兼任逾三家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李三保 美國紐約羅徹斯特大學
    材料科學博士
    茂迪(股)公司獨立董事
    輔仁大學物理系校友會監事
    獨立董事 李慶超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
    Sloan管理學院
    管理科學碩士
    茂迪(股)公司獨立董事
    晶呈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慶康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子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暨代表人
    美喆國際(股)公司董事
    台灣正大光明環球有限公司董事暨代表人
    台灣正大光明企業有限公司董事暨代表人
    獨立董事 張嘉信 東吳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 茂迪(股)公司獨立董事
    神基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前鼎光電(股)公司獨立董事
    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陳安蒂 淡江大學國際貿易學系 勝宏實業(股)公司 財務長

  2. 資訊公開制度
    為使股東及利害關係人充分了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本公司:
  1. 建立發言人體系,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各一名。
  2. 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機關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之外,並刊登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以落實公司治理及提高資訊揭露品質。
  3. 定期或不定期於本公司網站上揭露投資人相關財務重要資訊,並成立專職投資人關係團隊即時提供國內外投資者訊息。
  4. 未來將視需要,定期舉辦法人營收說明會議簡報公司營業情形,並於網站公佈。